保衛管理員與保安員的區別?
時間:2025-01-24關注:
保衛管理員與保安員有以下多方面的區別:
職業定位與服務對象
- 保衛管理員:主要負責維護機關、團體、企業和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服務對象是本單位的人員和財產安全。
- 保安員: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安全防范服務,服務對象廣泛,包括各類公共場所、商業機構、住宅小區等。
工作內容
- 保衛管理員:工作內容較為綜合和全面,涉及制定和執行單位的治安保衛規章制度,組織和指導治安防范工作,檢查和評估單位的治安狀況和風險,處理和報告發生的治安事件和案件,開展治安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管理和指導下屬保衛人員的工作,與公安機關、社區、行業協會等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等。
- 保安員:工作內容相對具體和單一,主要包括巡邏、門衛、守護、押運、隨身護衛等,通過執行這些任務來防范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特定區域的公共秩序,保護客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職業準入要求
- 保衛管理員:通過相關的培訓和考試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上崗時證書不是硬性條件,可作為就業加持或升職加薪的依據。
- 保安員:保安員證是準入類資格證,必須參加相關的培訓和考試,取得保安員證書后才能從事保安工作。
職業技能標準與等級
- 保衛管理員: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 保安員: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受教育程度要求
- 保衛管理員:要求大學?飘厴I(或同等學力)。
- 保安員:要求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職業資格認定方式
- 保衛管理員:屬于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認定方式,由用人單位及相關社會組織按照職業標準和評價規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 保安員:屬于準入類職業資格認定方式,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認定。






